積分認定辦法

2022.8.12 第十二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修訂

  1. 本積分認定辦法目前只限定由本學會舉辦之活動或本學會核可掛名舉辦活動所認定之積分。
  2. 報名本會輸血專科醫師須為本會會員,未入會若要報考本會輸血專科醫師者,可同時申請入會及報考,為鼓勵未入會而有意報考本會輸血專科醫師甄審者,其甄審報名費得扣抵入會費。
  3. 積分審查核定原則:
    1. 由學會主辦之教育訓練或研討會及學術演講,實體課程或線上課程50分鐘以上認證一學分。
    2. 參加本學會主辦之研討會或學術活動的口頭報告或海報論文第一作者認證一學分。
    3. 以上若為國際學術活動得加倍積分點數。
    4. 擔任本學會舉辦研討會或教育訓練或學術活動之主持人或演講者或論文審查委員,可每案給予一學分積分之認定。